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?
发布时间:2024.12.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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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,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。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:

  1、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,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;

  2、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,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:

  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=(票价+燃油附加费)÷(1+9%)×9%

  3、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,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

  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=票面金额÷(1+9%)×9%

  4、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、水路等其他客票的,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:

  公路、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=票面金额÷(1+3%)×3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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