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真的假发票”和“假的真发票”
案例:2020年4月张总接到某税务局的电话,张总公司于2017年5月取得的重庆某公司开具的两张增值税普通发票,合计金额26万元,涉嫌虚构业务。
张总接到税务局电话后,立即和对方公司联系,发现对方所有电话已经关机,无法取得联系。张总一再解释,自己的业务是真实存在的。税务局要求张总提供与对方公司签定的合同,付款凭证,转账记录,物流记录等证明业务真实性。
张总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最终认定为:虚构业务。处理办法:将26万发票调出,补交少缴纳的企业所得税,按入账之日交滞纳金。
现在"真的假发票"很容易识别,通过发票查询系统基本就可以确定真假。
而"假的真发票"开票方从税务机关正常购买发票并开具给受票方,发票也是真实存在的。通常都是在开票方出现问题后才会暴露出来。
所谓"假的真发票",指发票本身是真实的,但发票对应的业务是假的。通常有下面几种情况: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,让对方给自己开票(俗称"买发票");在有真实交易情况下,让对方给自己多开发票;企业老板、公司员工将个人消费取得的发票在公司报销;还有案例中张总公司这种情况,业务真实存在,开票方走逃、失联、通过大数据对比发现异常,涉嫌虚假业务而自己不能证明自己业真实的。
金三系统,大数据等技术逐渐成熟,每一个涉税者都在聚光灯下。建议每一个老板,一定要管理好发票,不要购买发票;做到发票、合同、付款、交付一致。